刘雪芹、何元顺、马海东、巩玲、薛念军、吴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行诉被告刘雪芹、何元顺、马海东、巩玲、薛念军、吴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高峰、王春菊、管延华、严新建:本院受理李明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4 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望留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中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魏效志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望留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者军、夏彩霞:本院受理刘昊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 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望留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韩勇、韩强、张磊:本院受理韩德华诉你们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望留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陈海永、李红新、李树昌:本院受理朱治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 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望留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渤海兴大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昌乐山水水泥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望留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杨明成、刘恩玲:本院受理刘仁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望留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邱国涛、张小敏、任传伟、崔海青:本院受理原告青州市博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青法商初字第10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田百连、田宝苓来美宝、聂继华:本院受理原告卢根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青法民初字第111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王加云: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李兴欣与张建立债权转让欠款纠纷一案,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潍仲调字第444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委托山东万邦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张建立之妻王加云所有的位于北宫西街华实小区28号楼3 单元601室(潍房权证潍城字第00043720)房产现有价值进行评估。现已作出鲁万邦房评估字[2014]第SF06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市场总价值:67.66 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未申请评估的,本院依法进行拍卖或变卖。
潍坊高新区人民法院
潍坊永拓化工有限公司、潍坊隆福印刷材料有限公司、牟林春、牟林祥、牟爱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奎文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的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 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兴家:本院受理原告付小莉诉被告王兴家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 30 分在本院围子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缺席判决。
昌邑市人民法院
税永琴:本院受理齐文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昌民初字第 4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预交上诉费 300元,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张廷云:本院受理王金柱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 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在本院马站法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沂水县人民法院
杨兆营、王文军、王新建:本院受理原告原沂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为山东沂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起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沂水县人民法院
王文军:本院受理原告原沂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为山东沂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许宗奎、安少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起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沂水县人民法院
张朝霞:本院受理原告李茂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3日内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沂城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沂水县人民法院
徐明利:本院受理张彦贵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马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沂水县人民法院
杜英坤:本院在执行郭辉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对你送达了执行手续,但你至今未履行,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院执行局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逾期我院将对你所有的坐落于济南市长清区凤凰路龙泉街南侧2号楼3-501、3-123号房产予以评估、拍卖。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