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泰安鑫瑞重工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浩然钢铁有限公司,泰安市益华钢结构有限公司,吕衍齐,崔静,李明乐,张义宛:
根据我行与泰安中奥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奥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我行将对你方的2014年岱中小借字004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号项下的全部主债权2817000元本金的借款,利息26486.91元,诉前保全费5000元及主债权对应的所有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我行对你方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之抵押权以及对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债权即2014年岱中小抵字004号《最高额抵押合同》,2014年岱中小保字004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14年岱中小保字004(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14年岱中小保字004(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14年岱中小保字004(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合同权利)转让给“中奥公司”。 请你们接到本通知后向新的债权人泰安中奥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履行到期债务。
特此通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岱岳支行
2015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