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公告
经财政部及银监会批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各办事处机构名称统一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简称“中国信达XX分公司”。据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名称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山东宏灿经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山东宏灿经贸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山东宏灿经贸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 |
借款人
名称 |
借款合同编号 |
担保人
名称 |
担保合同编号 |
原贷款行 |
1 |
淄博齐翔金开元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2004)信淄临银承字第02214号 |
淄博宏辉经贸有限公司、淄博安泰化工有限公司、淄博泰塑物资有限公司 |
2004信淄临保字第02214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合同》、2004信淄临质字第02214号《质押合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2 |
山东神光实业公司 |
96年中信历字第2007号《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
济南鑫兴大厦 |
96年中信历字第2007号《保证合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3 |
山东省能源物资公司 |
临时贷款合同 |
山东省石油化工公司 |
信用担保书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4 |
济南金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6年中信历字第2089号《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
济南(金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6年中信历字第2089号《保证合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5 |
淄博鲁中工业泵厂 |
(99)信淄贷字第106号《人民币保证借款合同》 |
淄博市博山民政福利公司 |
(99)信淄贷字第106号《人民币保证借款合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6 |
山东展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001)信济英贷字第611902号《人民币借款合同》 |
济南舜则实业有限公司 |
(2001)信济英保字第611902号《保证合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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