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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 达 公 告
青岛金海盐化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经查,你公司违规购销工业盐,本局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桓盐政登存字【2014】0081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通知书》和桓盐政处罚字【2014】00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60日内到本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不服处罚决定,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桓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在15日内向桓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桓台县盐务局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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