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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山东海祺律师事务所所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证号:23702200710130957),副本(证号:23702200710130957);发证机关:山东省司法厅;发证日期:2009年12月27日,不慎丢失,现声明挂失作废。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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