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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徐伟华:
你自2014年 08月 01日起无故旷工至今未到公司上班,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4年08月26日通知你到公司上班,你仍然未到;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之规定,公司将解除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限你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三天内到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及工资结算事宜,预期未到的视为已经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及结清工资。
特此通知!
青岛帝倜阿尔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2014年 09月 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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