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临沭县振华建材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裁定的公告
各位债权人:
临沭县振华建材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了债权人会议,会议没有通过临沭县振华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拟订的《临沭县振华建材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2014年4月24日,管理人依法向临沭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对上述分配方案裁定认可,该方案系最终分配方案。2014年5月4日,临沭县人民法院以(2007)沭民破字第1-7号《民事裁定书》对上述分配方案予以认可。现管理人特将此裁定予以公告。
目前管理人正在按上述裁定认可的分配方案向各位债权人进行了分配,请各位债权人关注查询,未收到款项的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未反馈相关银行账户信息的相关债权人也请尽快回复,以便管理人进行分配,否则管理人将予以提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两个月仍不受领的,视为放弃。管理人将提存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临沭县振华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0539-8313877 13905398270 潘晓朋律师
0539-8313877 13969919919 山明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