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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卢伟,因你自2014年4月13日起至今未到单位上班,请见本通知后三日内回单位上班或按单位规章制度履行请假、补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构成严重违纪,单位将依法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郭店街道办事处 2014年 6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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