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在线QQ:693902560
公 告
经我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决定自2014年1月29日起罢免张青女士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等一切职务。 特此公告。
山东吉星造纸有限公司2014年2月10日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