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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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公告
因下列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及担保人没有根据其与山东沂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沂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属营业机构签订的《借
款合同》《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共同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权利或财产继承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联系,履行还款义务,承担相应责任,联系电话0533-3249406。 具体催收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借款余额
欠息金额
保证人
贷出日
到期日
马福来
37032319890429****
0.00
186982 .92
杨朝军、孟庆余、胡立强
2012-09-14
2013-09-13
侯光方
37032319811216****
289308 .12
张丙录、侯现才、张丙文
2012-01-20
2013-01-18
孙孝君
37032319810120****
29487.09
孙坦贵、国成明、高长东
2012-07-04
2013-06-2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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