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依法将其享有对债务人莒县宜兴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人齐召松、战秀丽、齐召义、陆汉花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对应的抵押权、保证担保等全部从权利,抵押物:莒县宜兴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3 台/套;日照市莒县振兴东路159 号莒州家园13 幢1 -102 室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莒房权证城区字第20092996号)转让给商祥荣(身份证号码:371402197910192322)。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上述债权及附属担保权利转移至债权受让人商祥荣。现依法通知债务人、各保证人,请立即向商祥荣履行全部清偿义务。
原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权受让人:商祥荣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