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凤台小区房屋司法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10月22日上午9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以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位于烟台市经济开发区凤台小区54号楼内7号房屋。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建筑面积137.65平方米,房产证号:烟房权证开字第248359号,标的评估价88.1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3年10月21日11:00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开户行:烟台市芝罘区幸福信用社大疃分社;账号90602023120100009985),并于2013年10月21日15时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山东同亨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丹桂街17号
山东同亨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