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金岷、王锡南:
根据青岛国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刘飞(以下简称“受让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其合法享有的全部债权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其他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等)依法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方已对上述债权资产转让的事实予以确认。受让方已取得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行使转让方作为债权人时享有的各项权利,包括不限于作为上述债权的执行申请人,请贵方向受让方及时履行上述债权资产所涉及的全部义务。
特此通知。
受让方的联系方式及地址如下: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F 座1306 室电话:13583333833 联系人:刘飞
青岛国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刘飞
2026 年7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