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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于2026 年3 月26 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信鲁-A-2026 -0027 号/BOC-SD-202613 号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将拥有的邹平县华星热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六户债权资产包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该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权益(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代垫费用)也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详见下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联合公告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等该债权转让的事实。
自公告之日起,请借款人及相应的担保人或其继承人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6 年7 月7 日
(本息计算至2025 年10 月23 日)单位:元/人民币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31-87080337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001 号中国人寿大厦29 层、30 层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0531-58281522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817 号双金大厦A 塔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