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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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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声 明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次
        
 

声 明

鲁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鲁州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MA459J8F3N,公司股东构成:冯德志持股比例70%,尹伟丹持股比例30%,尹伟丹现任公司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现就公司公章事宜郑重公告如下:

公司现行公章存放于公司保险柜,由全体股东共同监管保管,公章并未遗失、被盗或灭失,该印章始终处于公司可控保管范围内,保管状态完好。

鲁州公司任何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以公章遗失为由向主管机关申请挂失、补办公章,该事项属于公司重大管理事项,按照公司法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召开股东会表决后方可实施。未召开股东会审议,未取得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的同意,属于其个人单方行为,并非公司真实意思表示。

本声明明确认定:鲁州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据该挂失手续办理的补刻印章、变更备案、账户变动、合同签署等全部事项,均不对鲁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产生法律约束力,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尹伟丹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或偿付责任。

公司唯一合法有效的印章仍为原备案公章,今后所有涉及本公司的经营合同、资金收付、行政审批、文件确认等业务,必须核验原备案公章并由持股70%的股东冯德志共同确认后方可执行;凡使用挂失后新刻印章办理业务的,相关单位应当拒绝办理,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本声明由持股70%的股东冯德志作出,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可报送公安印章备案部门、开户银行、市场监管部门留存备案。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德志(身份证号码:371526199202246313202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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