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公告
青岛市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送达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31次
        
 
青岛市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送达公告 当事人:邓晨航;身份证号码: 3 4 0 8 2 2 1 9 X X X X X X 0 5 2 1 ;住所:青岛市市北区瑞海北路 2 3 号 2 1 号楼 1 0 2 户;电话: 1 8 7 6 6 2 2 2 3 5 5 ;经查,你在市北区瑞海北路 2 3 号 2 1 号楼 1 0 2 户用砖混材料建设院墙,圈占靠近海边的室外空间,长 1 8 . 1 米,宽 1 6 米;并下挖院内地下公共空间,上述行为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本机关已作出并依法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 ( 北综法限拆决字 [ 2 0 2 5 ] 第 2 0 0 0 1 5 3 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于 2 0 2 5 年 4 月 2 5 日发布了《限期拆除公告》 ( 北综法限拆公字 [ 2 0 2 5 ] 第 3 0 0 0 1 5 3 号 ) ,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现催告你于公告送达后十日内自行拆除开挖地下公共空间建设的建筑物及建设的围墙,否则本机关将强制拆除。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 3 0 日视为送达。你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和申辩,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机关联系人:孙鲁宁、杨陆瑛;本机关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傍海中路 1 1 号;联系电话: 5 8 9 0 1 1 8 8 。 青岛市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 0 2 5 年 1 2 月 2 3 日
 
 
  下一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