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鹭润川(厦门)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青岛恩商 日太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鹭润川(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其对 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青岛恩商日太投 资有限公司。鹭润川(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青岛恩商日太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公告 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鹭润川(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 债权的转让方,青岛恩商日太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 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恩商日太投资有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合 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鹭润川(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恩商日太投资有限公司 附:公告清单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借款人名称 本金余额(单位:元)担保情况 青岛辉恒花业有限公司27000000.00 保证人:张永利、孙海燕、青岛辉恒花业有限公司 抵押人:青岛辉恒花业有限公司
注:本金余额截止基准日期(2023 年 2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