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奥贝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奥贝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 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 转让给山东奥贝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 山东奥贝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 各方。山东奥贝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 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奥贝投资有限公司履行 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奥贝投资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4 日 附:公告清单 (截止 2025 年 8 月 20 日)
借款人 结欠本金 担保方式/担保人 买受人 烟台烨林机电 设备有限公司 15000000 元 福山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王风玲, 刘晓红,刘丽娟,于洪瀚/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所有权 贝投资 有限公 司 烟台昕旺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 15000000 元 福山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王风玲, 刘晓红,刘丽娟,于洪瀚/国有建设山东奥 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所有权 山东优科尚品 节能科技有限6649952.21 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公司 山东优科尚品 节能科技有限16950000 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注:1、以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0 日,2025 年 8 月 20 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 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2025 年 8 月 20 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 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山 东奥贝投资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 书计算。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 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 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以上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 人。 山东奥贝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隋经理 联系电话:18660039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