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德贰号商贸有限公司与李欣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青岛海德贰号商贸有限公司 “转让方”( )与李欣(“受让方”)于 2025 年 10 月26 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转让方已 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和担保人(保证人)享有 的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 益依法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方与受让方特 联合公告通知该等债权转上的事实。 据此,李欣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 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保证 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李欣履 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约定的还 本付息义务及/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青岛海德贰号商贸有限公司、李欣 2025 年 11 月 4 日 附件:债权清单
借款本金 人 (万元) 担保人或 共同还款 人 法律 文 书案号 备注 青岛 寰城 工贸1000 有限 公司 青岛华澳 船舶制造 有限 公 司、青岛 海鲨游艇 旅游有限 公司 、初 建欣 、田 新、曲梅 (2 0 1 5 )具体 的 利 青海 法息、罚息 、 海商 初复利、迟延 字第履行 金 以 18 2 7 号及其 他 债 民事 判权金 额 按 决书 ;照借 款 合 (2018)鲁 72 执 60 号之 五书及 相 关 执行 裁法律 法 规 定书 同约定、生 效法 律 文 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