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公告
核查住房公积金通知书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次
        
 
核查住房公积金通知书
烟住芝核字【2025】134 号
烟台榕品商贸有限公司:
现有职工杨楠反映你单位未缴或少缴其住房公
积金 ,职 工 诉 求 明 细 如 下 :1 、杨 楠
(37061219870118151X):2023 年 5 月-2024 年 7 月未缴
存或少缴,基数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入职次月工
资,单位缴存比例 5% ,单位应缴存住房公积金金额
3511 元。请你单位核实以下情况:一、该职工与你单位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并由你单位支付工资,起止时间。
二、你单位是否为该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住
房公积金缴存起止时间。三、职工相关年度住房公积
金缴存基数、比例正确与否等。四、职工的诉求事项及
金额是否正确。若你单位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
数额有异议,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5 日内提出异
议并附上有关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资料。未在规定
时间内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应证据材料的,视为承认
职工主张的事实和诉求,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若你
单位指派工作人员来我中心说明情况,被指派人员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若无异
议,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5 日内到烟台市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芝罘管理部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
补缴手续。逾期不提出异议又不办理补缴手续的,我
中心将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联
系电话:2118915 。(注:以上提到的单位缴存比例不含
个人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芝罘管理部
2025 年 9 月 16 日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