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务重组方案公示暨招商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债务重组,现予公示。 1. 标的资产情况 截止 2025 年 8 月 31 日,债权总额为 239,938.9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资产名称 资产 形态 债权本金利息 违约金 担保和抵押情况 其他 情况 1 集团有限债权 13,415.55 6,060.47 27,811.34 美锦能源 公司 1. 临县锦源煤矿有限公司 51% 股权最高额质押; 2. 山西美锦能源接收 自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23)1469.25 万股股票提供质押; 3. 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81.74% 股权提供质押。 华融 证 券 2 集团有限债权 62,800.00 28,351.21101,500.39 美锦能源 公司 1. 临县锦源煤矿有限公司 51% 股权最高额质押; 2. 山西美锦能源接收 自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23)6877.76 万股股票提供质押; 3. 姚俊良、姚俊花、姚俊杰、姚三俊、姚四俊和姚俊卿保证担保。 西藏 信 托
2. 拟重组情况 债务重组对价为 154,222.62 万元,债务人于 2029 年 11 月 30 日前清偿重组债务。 3. 其他 若投资人有意向以更优方案对债权进行收购,请在本公示期内与我公司取得联系,向我公司提交债权收购 的书面报价承诺。承诺中应明确债权的购买价格及付款期限,并承诺在我公司对标的债权进行公开转让时以不低于承诺价 格参与竞价并出价,同时承诺届时按我公司要求缴纳竞拍价格的 20% 作为竞买保证金。我公司将根据书面报价承诺进行充 分比较并确定最终的债权处置方式。 标的资产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较好的资信水平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 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 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 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示有效期:5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5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山东省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曹经理;张经理 联系电话:0531-87080296;0531-8708023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分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1001 号中国人寿大厦 29、30 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信达山东省分公司:王先生 0531-87080370;郭先生 0531-87080262,财政部山东监 管局:0531-86063055,李先生。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5 年 10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