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转让方”)与陈晓英(“受让方”)签署《债权转 让协议》。转让方将对下表所列债权及其附属权利,依法转让给 受让方,转让方及受让方特发此公告通知债务人及保证人(如 有)以及相关继承人。 陈晓英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下表所列债务人 (包括债务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主债权合 同及相关文件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其他相应的义务,公告未 尽事宜,均以双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为准。特此公告。 转让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受让方:陈晓英
借款借款 合担保 人 同编号 方式抵押物地址 理赔款 逾期保险费、 违约金、其他 追偿费用 宋琴 DY N E W202111 16473577 抵押 济南市天桥区水屯北 路100 号海尔云世界 滟澜公馆花园三区 4 号楼 1-201 户 676765.09 以法院最终 判决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