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平安融易(江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转让方”)与 青岛睿信企业咨询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 议》。转让方将对下表所列债权及其附属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方及受让方特发此公告通知债务人及保 证人(如有)以及相关继承人。青岛睿信企业咨询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下表所列债务 人(包括债务继承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主债权合同及相关文件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其他相应 的义务,公告未尽事宜,均以双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为准。特此公告。 转让方:平安融易(江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受让方:青岛睿信企业咨询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借款编号 主债 务担保 人名称 方式 抵押物地址 债权金额(截止基准日:2025 年 7 月 19 日) 单位:人民币元 代偿款 逾期 担违约金(从理赔之费用(经法院判决确认的 保费 日起,以理赔金额诉讼费、律师费等其他追 为基数计算) 偿费用) DYNEW230 602H6420176 陈新 刚、 王琪 抵押 城阳区银河路 326-1 号 23 号楼 1 单元 301 户 168753.674264.89 以法院最终判决 为准 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DYNEW230 719H7736559 姜元 芬、 于杰 抵押市北区阜新路 11 号 703 户 743424.8115451.83以法院最终判决 为准 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DYNEW231 123H0183745 姜元 芬、 于杰 抵押市北区阜新路 11 号 703 户 57689.76 1203.78 以法院最终判决 为准 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DYNEW240 123H1781639 姜元 芬、 于杰 抵押市北区阜新路 11 号 703 户 45827.73 958.67 以法院最终判决 为准 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