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鑫达能源(大连)有限公司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海鑫达能源(大连)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山东省金融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海鑫 达能源(大连)有限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中海鑫达能源(大连)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 立即向中海鑫达能源(大连)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 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 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中海鑫达能源(大连)有限公司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6 日 基准日:2025 年 3 月 17 日
序 号 借款 人 借款合同号 币种 本金 利息 其他费用 担保人 担保合同号 1 山东Z1906LN15646805 人民币0.00 13258296.05 省博 兴县Z1906LN15648810 人民币7000000.00 9369012.40 永鑫 化工Z1908LN15691115 人民币42000000.00 14312892.44 有限 公司Z1910LN15631200 人民币49670868.56 16259567.83 0.00 保证人:东营市亚通C190610GR4072928 C190610GR4072929 石化有限公司 山 东成达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山东博 兴胜利科技有限公 司张良千及其配 偶张凤菊 C190610GR4072926 C190610GR4072927 C190613GR4074338 C190613GR4074339 C190613GR4074340 C190613GR4074341 C190809GR4073069 C190809GR4073070 C190809GR4073072 C190809GR4073074 C191009GR4079508 C191009GR4079546 C191009GR4079547 C191009GR4079548 合计 人民币98670868.56 53199768.72 151870637.28 2 东营流借字(2018 )年人民币1350000 214101.56 0.00 庆隆第B002 号 商贸(垦乐村银永支) 有限流借字(2017 )年人民币8950100 1991744.83 0.00 公司 (垦乐村银永支) 东营市东明石油化(垦乐村银永支)保字(2018 )年第 工有限责任公司 B002 号 第13013 号 东营市东明石油化 工有限责任公司、高 继续、朱清芳 (垦乐村银永支)高保字(2017 )年第 B013-1 号、第B013-2 号 合计 10300100 2205846.39 12505946.39
注:1. 单位:人民币元。 2. 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合同约定为准。 3. 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海鑫达能源(大连)有限公司的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计算。 4. 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 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5. 若本公告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海鑫达能源(大连)有限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 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