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广华律师事务所等3家律师事务所终止公告
山东广华律师事务所、山东文锦律师事务所、山东展成律师事务所未按规定接受律师事务所2012年度检查考核,虽经青岛市司法局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查考核,但逾期仍未接受年度检查考核。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从公告之日起予以终止。上述三家律师事务所终止后,律师事务所存续期间的债务由原律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承担。
山东广华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23702199410579914;注册住址:闽江路6号1105室;组织形式:普通合伙;负责人:林波。合伙人:林波、周萍、郭旭峰、雷吉峰。
山东文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23702200410245640;注册住址:仙霞岭路1号甲中惠商住楼2号楼1501室;组织形式:普通合伙;负责人:戴朋文。合伙人:戴朋文、王永强、高洪涛。
山东展成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23702200610583543;注册住址:香港东路225号千禧龙苑6413室;组织形式:普通合伙;负责人:张芹。原合伙人:张芹、赵昕、刘慧(赵昕、刘慧于2012年4月20日已退出合伙)
特此公告。
青岛市司法局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