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新德铭能源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新德铭能源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编号:2025SDAMC04ZQZR 金 字011 号),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 让给山东新德铭能源有限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新德铭能源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 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山东新德铭能源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新德铭能 源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公告资产清单 基准日:2025 年 5 月 31 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借款人 本金 欠息余额其他费用 债权合计 担保人 法律文书案号 1海汇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 53.75 12.32 1,566.07 山东莒州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建兴铁塔制造有限 公司、于波涛、姚秀英 (2022 )鲁0103 民初 1278 号、 (2022 )鲁0103 执5619 号 2海汇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 53.75 0.00 1,553.75 山东莒州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建兴铁塔制造有限 公司、于波涛、姚秀英 3海汇集团有限公司 0.00 46.76 0.00 46.76 山东莒州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建兴铁塔制造有限 公司、于波涛、姚秀英 4海汇集团有限公司 0.00 46.76 0.00 46.76 山东莒州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建兴铁塔制造有限 公司、于波涛、姚秀英 合计 3,000.00 201.03 12.32 3,213.3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余额、费用,基准日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其他 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 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0531-51759097 山东新德铭能源有限公司联系人:胡庆丰 联系方式:13869959593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新德铭能源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