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方季花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方季花签署的“中长资(鲁)合字【2025】512 号”《债 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所享有的主债权 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方季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方季花联合 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方季花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方季花履行主债 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 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受让方的联络方法 联系人:方季花 19389976886 地址:山东省冠县店子镇野马庄村 79 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方季花 2025 年 9 月 8 日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公告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应支付给受让人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的规定计算,本次公告基准日为 2025 年 3 月 20 日。2、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序 号 借款人 名称 担保人名称 贷款本金余额利息(人民其他费用(人 (人民币、万元)币、万元) 民币、万元)贷款行 1 冠县新 宇制钢 有限公 司 冠县新宇制钢有限公司、山东载乾金属制品有限 公司、山东正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冠鹏金属 薄板有限公司、冠县柳林轴承有限公司、山东林杉2,400.00 9,907.92 20.88 板业有限公司,蔚文国,张银生、王振峰、李海英、张 如明、王广敏、张勇、穆凤程、范兴虎、王霞、王广伦 山东聊城 润昌农村 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