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动车小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长青壹号(天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根据青岛动车小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长青壹号(天津)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青岛动车小镇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
 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长青壹号(天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动车
 小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长青壹号(天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联合公
 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长青壹号(天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
 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长青壹号(天
 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
 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青岛动车小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长青壹号(天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 〇二五年二月十三日
 附:公告清单
 长青壹号(天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联系人:陈百宸 联系电话:
 010-68085938
 住所地:天津自贸试验区
 序号债务人名称 本金 利息 其他费用债权总额担保人1
 青岛金石新能
 源机电设备有1,024.09 1,651.12 15.28 2,690.49 李淑霞、安东
 限公司
 合计合计 1,024.09 1,651.12 15.28 2,6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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