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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一、公司2010年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0年底总股本404165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自然人股东由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后为9.6元。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1、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8日2、除息日:2013年5月9日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5月21日三、分红派息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8日)在公司登记并在山东产权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托管手续的全体股东。四、分配实施方法1、自然人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及以后持身份证件及股权托管卡向山东产权登记有限责任公司领取现金红利2、法人股东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五、咨询事项咨询部门:山东产权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济南市六里山路18-2号联系电话:0531-86931113六、备查文件目录1.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特此公告山东公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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