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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送达《关 于缴纳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催告书》的公告  
济南海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办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关  
于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催告书》,因采取直接  
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山东省行政  
程序规定》第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济南市  
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济国动催字第 012 号)缴费催  
告书。  
催告书的主要内容为:因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  
履行行政决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四条规定,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  
日 内 持《 关于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 设费决定书》  
((2024)济国动决字第 010 号),至税务部门缴纳(缴纳前  
请先联系后附联系方式获取缴费码)。逾期不履行的,  
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上述催告,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如你  
单位陈述申辩,请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五日内到本  
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 30 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1-66623267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驰路 599 号 A107 室  
济南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 年 11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