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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致济南鸿祥浩业运输有限公司、陈国祥、陈国栋: 债权人山东新华顺运输有限责任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70105798873280R)与受让人郑兆钢(身份证号码:220581198312104312)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对您方享有的债权(依据(2022)鲁0105民初485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债权)及其他相关权益一并转让。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由受让人合法取代原债权人成为新债权人,债务人直接向受让人履行判决书项下的全部给付义务,现予以公告。 受让人:郑兆钢,13310633989。 山东新华顺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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