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催收联合公告
欠息余额
676,060.23
1,014,016.19
2,560,546.86
3,459,129.36
354,166.67
实现债权费用70,844.0023,400.0023,240.00
0.00抵押人
日照市港口石油有限公司
根据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书》,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债权本金、利息及相应担保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联合公告转让催收明细表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4年1月9日
联合公告转让催收明细表 基准日:2023年11月2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担保单位日照市港口石油有限公司、叶成、叶芳、刘京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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