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处置,资产状况如下:
1.焦桂昌在费县农商银行城区支行贷款 28万元,贷款期限自2010年5月 31日至2011年3月 20日,由赵美才,骆振,孙百东,左丰连,郭正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75426元及利息。
2.刘金龙在费县农商银行城区支行贷款 5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0年1月 19日至2011年1月 08日,由潘建民,郑伟,李正举,刘金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107469.2元及利息。
3.陈开彬在费县农商银行岩坡支行贷款9.5万元,贷款期限自2010年3月 31日至2011年1月 20日,由黄子华,陈国庆,苑春华,桑路麟,李晓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9310元及利息。
4.王君兴在费县农商银行上冶支行贷款 19万元,贷款期限自2007年3月 30日至2007年10月 10日,由朱士强,尹佃文,杨自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307.49元及利息。
5.尹佃伦、姚磊不良资产包:尹佃伦在费县农商银行上冶支行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自2006年10月 15日至 2007年4月 20日,由朱士强,王君兴,杨自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9600.28 元及利息;姚磊在费县农商银行马庄支行贷款50 万元,贷款期限自2015年8月 04 日至2016年8月 03日,由李慧慧,姚国苓,李健,李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67000.84元及利息。
6.桑庆喜在费县农商银行薛庄支行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自2009年6月 8日至2010年6月 03 日,由花青松,花青兰,王西余,马京卫,张自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59967.44元及利息。
以上债权拟于2023年11月在费县农商银行会议室进行拍卖处置,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的对象为资产管理公司、具有经济实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和个人,但农商银行内部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和参与资产转让业务的律师、评估师等关联人不得作为债权受让方。有意向购买以上债权或对债权转让事宜存在异议的请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3 日内与费县农商银行联系,联系方式0539-5220838,过期视同放弃异议。
特别提示:监督举报电话0539-5222969。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地址:费县钟山路168号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特此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