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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土地乡村振兴集团(齐河)有限公司合并公告
山东土地乡村振兴集团(齐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 10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鲁坤齐晏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山东土地乡村振兴集团(齐河)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方案》的议案,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审议并于2023年10月23日经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合并概述 1.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本公司拟被山东鲁坤齐晏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并方”)吸收合并。 2.本次合并前,合并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 万元(大写:肆亿元整),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 万元(大写:壹亿元整)。合并完成后,合并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大写:伍亿元整),本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本公司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将由合并方依法承继。 二、债权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双方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合并双方共同指定联系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在合并后由合并方承担。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申报,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债权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联系方式 债权现场申报登记及邮寄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祝阿镇清河大道 1号路西88米。 联系人:商陆年 联系电话:0534-5169999 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山东土地乡村振兴集团(齐河)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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