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龙口中宇机械有限公司
龙口政通物流有限公司
烟台海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烟台兴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担保人
龙口市汇通物流有限公司、龙口新一洲商贸有限公司、姚喜奎
烟台地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烟台海诚高科技有限公司、赵君才、潘婷张合旗、徐桂香
截止2023年3 月 2 日本金余额
龙口中宇机械有限公司、龙口中宇汽车风扇离合器有限公司、王学亮、于淑爱、王兆宇、李小霞29,500,000.003,999,973.207,949,457.327,667,270.40
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签署的《资产买卖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已将其对附表《转让清单》中所列主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其他义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及转让方已经缴纳的案件受理费等费用】依法转让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联合公告通知各主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权利的受让方,现要求主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31-51759164;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2788 号历下总部商务中心A 塔鲁信大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联系人:匡先生
联系电话:0532-85023318;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2号
附表:转让清单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1、上述清单列示暂计至2023年3月2日(含)的贷款本金余额和利息余额。2023年3月2日(含)之前主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其他款项、2023年3月2日(不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主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主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主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履行相应义务。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法律文件为准。如本公告中主债务人、担保人、合同编号、合同名称、余额、日期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法律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