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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由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本局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2022年8月20 日,申请人沈冬梅以“2021年8月22日,陈钢辉在山东滕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前进花园小区旧改项目工程从事外墙粉刷时,因工地吊车起吊的吊篮配件脱落,将陈钢辉砸伤”为由向我局提出个人工伤认定申请。请你单位在《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送达后的10日内,将以下材料送达我机关:(1)事发当天陈钢辉工作、考勤情况;(2)陈钢辉受伤经过及救治过程;(3)如果你单位认为陈钢辉受伤不是工伤,提供不是工伤的有效证明材料。地址:滕州市善国北路 38 号。联系电话:0632—5503279。本《 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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