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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政府于2011年3月 19 日发布了征收决定、公告,对铁路青岛北客站周边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您所有的李沧区四流中路40号甲非住宅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在《铁路青岛北客站周边区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与《铁路青岛北客站周边区域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您未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关于铁路青岛北客站周边区域房屋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特此公告。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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