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法院公告
2023年8月4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25次
        
 
青岛万豪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青与被告青岛万豪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青岛万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青岛万豪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青岛万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杨青认筹金 20000元;二、驳回原告杨青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 元、公告费1050元,由被告青岛万豪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青岛万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志良:本院受理原告贾其鑫与被告董志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董志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贾其鑫偿还借款本金 2118694 元;二、被告董志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贾其鑫支付利息(以本金 1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 6 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以本金 1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 6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以本金 4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 9 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以本金166403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 15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以本金 121500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 17 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以本金 5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 21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以本金 110403元为基数,自 2021年6月 26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以本金 26950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 26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以本金77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 29 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以本金 200000元为基数,自 2021年7月 4 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以本金 69600 元为基数,自 2021年7月 4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以本金 75200元为基数,自 2021年7月 6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以本金 3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 8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以本金 26400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 9 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以本金 21450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31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以本金 50000 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 9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以本金48788元为基数,自 2021年8月 20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以本金 160000元为基数,自 2020年1月 22日起至 2020年8月 19日止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自2020年8月 20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以本金 2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 9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以本金 2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 18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以本金 2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 23 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以本金90000元为基数,自 2022年7月 18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三、被告董志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贾其鑫支付律师费100000元。案件受理费24550 元,保全费5000 元,公告费3150元,共计32700元,由被告董志良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西藏徒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黑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春花与被告西藏徒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黑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一、确认原告孙春花与被告西藏徒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黑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0年12月 8日签订的《生猪买卖合同》予以解除;二、判决被告西藏徒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孙春花购猪款560000元;三、判决被告西藏徒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春花违约金 50000元;四、被告青岛黑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孙春花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920 元,公告费1350 元,由被告西藏徒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黑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强:本院受理原告刘志启与被告郭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郭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志启偿还借款本金 62000 元;二、被告郭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志启支付利息(以本金 62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8月 4 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1350元,保全费720 元,公告费750元,由被告郭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东连胜建材有限公司、梁美娟: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店埠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送达(2021)鲁 0285 民初475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青岛泽翔木业有限公司偿还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店埠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429000元 ...;四、莱西贞德橱具厂、梁美娟、青岛东连胜建材有限公司、于润泽、周传法、周秀英、于贞德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龙春:本院受理原告康金凤与被告龙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龙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康金凤偿还借款本金 95800 元;案件受理费2616元,公告费 600 元,由被告龙春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栋、冷阳、徐立仪:本院受理郭晓红、魏绪明诉李栋、冷阳、徐立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等。起诉要点:1.判令三被告向两原告偿还借款人民币 137000 元,并支付自2022 年7月 1 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37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暂计算至2023年2月 28 日约人民币 1.3 万元);2.原告对拍卖、变卖被告李栋所有的胶州市海尔大道207号40号楼 5单元1201户房产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合理费用由三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答辩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任敏光、薛利国: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水集支行与被告薛美苏、任敏光、薛滨、薛利国、孙言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鲁0285 民初2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莱西市柳树林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3)鲁0285民初4982号原告迟尚高诉你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时间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9时 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第二审判庭(莱西市北京东路35号双子大厦1号楼 1 楼东侧)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2023年8月4日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