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处置,资产状况如下:
1.张景启在费县农商银行梁邱支行贷款9万元,贷款期限自2012年3月 30 日至 2013年2月04日,由张景玉,张洪涛,刘圣平,张海斌,贾庆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83385.88元及利息。
2.黄叶英在费县农商银行岩坡支行贷款 3.9万元,贷款期限自2013年5月 26 日至2014年5月20日,由周龙传,周自友,颜士营,王茂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5161.15元及利息。
3.陈士国在费县农商银行梁邱支行贷款 7.5万元,贷款期限自2011年4月 22 日至2012年2月10日,由王文法,郭彦华,陈士刚,李芝英,王井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17166.5 元及利息。
4.徐长军在费县农商银行梁邱支行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4年6月 30日至2015年5月 20日,由黄中杰,徐孝全,李常春,张京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50815.04元及利息。
5.沈有治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1年7月 29日至2012年7月 10日,由张建芝,李洁,张建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752.40元及利息。
6.刘超在费县农商银行梁邱支行贷款 4.5万元,贷款期限自2011年8月 14 日至 2012年8月06日,由贾瑞龙,马召果,刘子建,朱玉美,朱玉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43018.11元及利息。
7.耿法喜在费县农商银行石井支行贷款 2.9万元,贷款期限自2014年6月 30 日至2015年5月19日,由霍保坤,任友付,任保平,王明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53.75元及利息。
8.李中佩在费县农商银行水莲峪支行贷款4.79万元,贷款期限自2019年4月 26 日至2020年4月 18日,由李秀如,李京芝,李中礼,李中霞,王文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168.69元及利息。
以上债权拟于2023年8 月在费县农商银行会议室进行拍卖处置,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的对象为资产管理公司、具有经济实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和个人,但农商银行内部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和参与资产转让业务的律师、评估师等关联人不得作为债权受让方。有意向购买以上债权或对债权转让事宜存在异议的请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3 日内与费县农商银行联系,联系方式 0539-5220838,过期视同放弃异议。
特别提示:监督举报电话0539-5222969。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地址:费县钟山路168 号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特此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