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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燕(受让方)于2023年6月7日于刘锦洋(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刘锦洋对宋岩(身份证号372330198705207252)(以下称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对应法院生效文书为(2021)鲁 1681民初 2654号),及其担保权益合法转让,转让方将其对债务人合法享有的债权及相关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请求债务人支付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为实现债务支付的其他费用等的全部权利,转让给受让方。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和担保权利人,债务人直接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现予以公告。 转让方:刘锦洋 联系电话:18805439880 地址::邹平市临池镇佛生村9号 受让方:张文燕 联系电话:18054393777 地址:邹平市御景世家1-1-103室 受让方:张文燕 转让方:刘锦洋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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