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公告
山东巨禾农业服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暨债权申报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304次
        
 
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东明大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3年3月 30 日作出(2023)鲁1728 清申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被申请人山东巨禾农业服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经公开竞聘,于2023年6月 14日作出(2023)鲁1728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为山东巨禾农业服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朱峰为清算组负责人。

    山东巨禾农业服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45日内,向山东巨禾农业服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济南市历城区舜泰北路 567 号银丰科技公园2号楼,邮政编码250000,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攀律师,联系电话 1881600753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山东巨禾农业服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山东巨禾农业服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山东巨禾农业服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偿义务人应配合山东巨禾农业服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巨禾农业服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2023年6月26日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