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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处于2023年 6月 20日做出(2023)鲁潍坊昌潍证撤字第1 号撤销公证书决定,决定撤销(2004)潍证民字第3323号《公证书》,公证书自始无效。 注:公证书未收回。 特此公告。 山东省潍坊市昌潍公证处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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