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安亮亮、李文辉,王卫东、袁明森、袁希荣,袁玉环:
根据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与候玉签订的《 债权转让协议》,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安亮亮、袁明森 2 户 2 笔不良债权,债权金额共计319541.67 元,其中,本金20005.69元,利息299535.98元(截至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0日之后的产生的利息亦在转让范围内)转让给买受人候玉,与此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包括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09)长商初字第 1968 号、(2018)鲁0113民初2369号确定的我行享有的一切权利,现均由买受人受让。请上述债务人向候玉履行还本付息等全部义务。现特此通知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请上述借款人、担保人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将上述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直接向买受人清偿。
特此通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
2023年 6月 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