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鹏:本院受理王先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起诉要点:1.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20560元及利息(以20560元为基数,从2022年9月1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判令案件受理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田丰收: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鲁宏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田丰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202 民初 1309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田丰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青岛鲁宏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至 2022年2月期间的物业服务费12040元,2021年7 月至 2021年9 月的供水费172.2 元、水费3013.6 元,2020年2 月至 2021年 12 月的电费60184.6元;二、驳回原告青岛鲁宏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驰、青岛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丰诉你、上海易即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使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鉴定报告及异议通知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伯峰:本院受理原告吴洪昭与被告张伯峰、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鲁0481民初9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张世祥:本院受理原告胡志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桓台县法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黄福超:本院受理原告于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桓台县法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淄博众智消防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淄博齐得隆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兰山区森豪五金经营部与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判决不服,已在期限内提起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鲁1302民初26296号被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来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丙迁:本院受理原告周文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本院义堂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天津市诺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零一零一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创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市孔雀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兰山区源顺胶厂与你们及被告临沂云程贸易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本院义堂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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