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处置,资产状况如下:
1.李玉升在费县农商银行薛庄支行贷款14.8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4年9月 30 日至2015年8月15日,由郭瑞启,黄存宝,吴允军,吴召夫,张庆永,吴方刚,赵金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5705.43元及利息。
2.张新奎在费县农商银行薛庄支行贷款4.8 万元,贷款期限自2011年3月29日至2012年1月20日,由程兴才,程焕祥,程兴龙,张纪成,徐秀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6981元及利息。
3.赵国龙在费县农商银行马庄支行贷款2笔,金额1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4年9月22日至2015年11月11日,由全先艳,王相军,赵常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9916.34元及利息。
4.潘友良在费县农商银行城北支行贷款6万元,贷款期限自2011年7月30 日至2012年7月24 日,由王克利,王瑞青,王从伟,邢贯军,李中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2325.86元及利息。
5.刘保全在费县农商银行石井支行贷款6万元,贷款期限自2008年3月30 日至2009年1月24 日,由荆贵,荆西海,荆振彬,刘夫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509.81元及利息。
6.周传喜在费县农商银行石井支行贷款5万元,贷款期限自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2月20 日,由周运水,张锦广,马彦文,梁士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8300 元及利息。
7.王伟在费县农商银行梁邱支行贷款8万元,贷款期限自2012年3月2日至2013年2月4日,由王茂全,王茂成,王茂玉,赵永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36414.72元及利息。
8.李悦在费县农商银行梁邱支行贷款0.95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2年5月 22 日至2013年5月5日,由李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6639.51元及利息。
以上债权拟于 2023年2月在费县农商银行会议室进行拍卖处置,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的对象为资产管理公司、具有经济实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和个人,但农商银行内部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和参与资产转让业务的律师、评估师等关联人不得作为债权受让方。有意向购买以上债权或对债权转让事宜存在异议的请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与费县农商银行联系,联系方式 0539-5220838,过期视同放弃异议。
特别提示:监督举报电话0539-5222969。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地址:费县钟山路168 号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特此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