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与光曜致新润庆(淄博高新区)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与光曜致新润庆(淄博高新区)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COAMC 鲁经二-2022-B-02-014),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光曜致新润庆(淄博高新区 )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基准日:2022年7月20日
光曜致新润庆(淄博高新区)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光曜致新润庆(淄博高新区)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光曜致新润庆(淄博高新区)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年12月2日债务人
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
本金余额(元)655,620,000.00利息余额(元)
79,129,691.67违约金(元)
61,349,215.34抵押物
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青威高速公路南、五龙河东 408,834.00平方米的住宅用途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和869,074.00平方米的商住用途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保证人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