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营拆字(2022)第1号
当事人:山东若水源置业有限公司
臧文丽、张涛、党修玉、刘连义、胡庆梅
强制拆除决定书
经查明,山东若水源置业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济南市南部山区西营街道办事处汪家场村建设别墅,上述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管理的规定。
济南市历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3年7月 24日,依据《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向山东若水源置业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济城执历城限拆字[2013]第50162号),责令山东若水源置业有限公司五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跃龙名邸别墅房屋,山东若水源置业有限公司逾期未拆除。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4 日向你(单位)下达了《催告书》(济南管催告字[2022])第002号),催告你(单位)十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你(单位)逾期仍未拆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之规定,本单位决定对山东若水源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建设的房屋强制拆除,拆除时间:2022年11月25 日后。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济南市历城区西营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