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徐立万、钱春风、黄种耀: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迟爱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已将对借款人徐立万、钱春风、黄种耀所拥有的(2016)鲁 0202民初2990号民事判决书下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了迟爱芹。
截至2022年9月6日(交易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1,199,720.27元,垫付诉讼费用21,189.00元(含案件受理费16,189.00 元及保全费5,000.00元),垫付评估费用5,769.00元,债务人应支付给迟爱芹的利息按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现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借款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受让方迟爱芹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迟爱芹
2022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