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万太海、梅喜娅: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倪守艳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已将《个人循环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青岛 )个循抵字(2017)第RL20170804001669号】项下对借款人万太海、梅喜娅所拥有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了倪守艳。截至2022年6月23日,该笔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299905.82元,针对上述贷款债权,借款人应支付给倪守艳的利息按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应支付的诉讼费用、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判决结果给付。
现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借款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受让方倪守艳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倪守艳
2022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