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在线QQ:693902560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为实现债权向债务人及担保人进行追索发生的费用而形成的债权,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2年7月19日 公告清单 标的资产清单:债权标的资产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2021年11月3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